老师让不满十岁的小孩子做一百个深蹲算不算体罚
教师体罚学生的法律法规如下: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体罚学生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老师体罚学生情节轻微的,承担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情节严重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受到学校的行政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追究老师其相关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老师让不满十岁的小孩子做一百个深蹲算
- 无意定了xx卡,要被判为恶意下单,我会
- 老公动手打我怎么处理
- 在公司食堂吃饭,被掉下的天花板砸到,
- 欠条几年失效法律上
- 交通事故起诉挂靠公司?
- 您好151XXXX9671
- 在商场买的衣服回来发现没有吊牌没有小
- 网上贷款拖欠8万很长时间了,被催收怎么
- 我的母亲今年5月份够80岁了,请问能不能
- 大学宿管老师没收学生充电宝充电机是可
- 寻衅滋事现在想要判缓刑需要要的条件有
- 自愿签定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如
- 分居三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 刚卖的手机用了20天就坏了?可以换吗
- 我初三16岁家长不让我出去玩
- 2024年浙江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 我们现在遇到了一点问题,?
- 假如说用砖头吓唬别人但不伤人算什么行
- 双方办婚礼没领证,现在还不到一年,女
- 开州区偷窃罪请一个律师收费多少
- 我把钱转给给朋友,朋友转给朋友然后转
- 网上购买泡面拿到碎了?
- 骗婚诈骗怎么办?
- 学生会查宿把杯子踢倒了不管,并且辱骂
- 在平台做海外购任务没完成,投进去的本
- 在实体店买的衣服
- 孩子在学校受伤应该找谁?
- 企业故意拖欠工资7千元怎么要赔偿
- 用天然气一方补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