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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admin 延边律师 2024年03月10日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发生在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比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孩子,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2、家庭暴力主观上是故意的,家庭暴力的意图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会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的伤害,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3、家庭暴力的对象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家庭关系;
4、家庭暴力对身体和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受害人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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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家庭范围上,我国的家庭暴力只限于传统婚姻家庭,不包括非婚家庭;
(2)在主体上,我国家庭暴力,一部分是夫妻之间暴力,一部分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3)在行为模式上,我国的家庭暴力主要是肢体暴力,不包括语言暴力和冷暴力;
(4)在行为对象或客体上,我国的家庭暴力包括对身体暴力、精神损害、性暴力,不包括损毁财产;
(5)在行为性质上,我国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情节严重的不对称型家庭暴力,不包括一般吵架和对称型斗殴;
(6)从立法体例上,我国区分暴力和虐待,家庭暴力不包括一般虐待行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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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有以下认定标准:
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
2、客观上,必须存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前述行为应当具有持续性、长期性,且不是轻微伤害、互殴,或普通家庭纠纷;
4、其他标准。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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